开办建筑垃圾制砂厂需要什么手续?该如何申报?需要注意哪些问题?

发布日期:2021-06-24 16:56:24 来源:VANGUARD
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,城市中建筑垃圾的产生和排出数量也在快速增长,建筑垃圾如若不能及时处理,必然会对社会、环境、资源带来不利影响。因此,合理利用建筑垃圾尤为重要。目前,建筑垃圾可以生产出再生骨料,替代普通砂石料广泛应用于道路基层、建筑基层,生产路面透水砖、再生混凝土、市政设施制品等建材产品。那么,开办一个建筑垃圾制砂厂需要什么手续呢?该如何申报呢?需要注意哪些问题?
建筑垃圾
开办建筑垃圾制砂厂
开办建筑垃圾制砂厂手续办理流程:
1、根据投资项目,成立法人公司;
2、向所在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送投资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申请文件,批复后,即可邀请当地土地局、建设局、环保局协同选址;
3、确定垃圾综合处理厂工艺方案,并做工程项目建议书;
4、新成立垃圾处理厂公司与当地政府签定《城市生活垃圾特许经营协议书》;
5、委托设计院做《可行性研究报告》,并得到批复;
6、委托当地有资质的环评部门做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》,并得到批复;
7、得到批复后,即可申请本省、本市项目补助和国家国债资金;
8、以上工作做好后,得到当地政府同意建设批复、土地部门《土地选址意见书》后,即可开工建设。
建筑垃圾制砂厂
开办建筑垃圾制砂厂需要注意的问题:
1、项目用地规模
遵循“合理和集约用地”的原则,按照行业规范和要求进行科学设计、合理布局,符合规划建设要求。
2、项目选址
建设项目应符合建设区域用地规划、产业规划、环境保护等规划要求,考虑地理位置是否优越,交通是否便利,规划电力、给排水、通讯等公用设施是否完善等。
3、原材料供应
项目应完全保障原材料方面的正常供应,以及今后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的预期要求。
4、运输
项目应考虑原材料与成品的运输,合理规划路线,满足各类运输要求。厂区内要注意物料支撑状态的选择,尽量做到物料不落地,尽量减少货流与人流相交叉,保证运输安全;厂内原材料的卸车、生产过程中原材料与成品的转运,以及成品的装车外运。
5、设备选择
项目采用设备应满足生产工艺要求,保证成品质量,成品符合国家《建筑用砂》GB/T14684-2001标准,适用于高标准建设需要。
安瑞特机制砂客户项目案例:
建筑垃圾制砂生产现场
加工物料:建筑垃圾破碎
生产能力:250吨/时
配套设备:VPE 移动破碎站+VPF移动破碎站
安瑞特客户建筑垃圾制砂生产现场:
安瑞特专注于骨料生产、建筑用砂、城市建筑垃圾处理等综合配套设备加工,对每台设备质量做到精准把控,精益求精,可为客户量身设计方案,满足客户多种需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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